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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6篇)

来源:风芸情感网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居间条文,双方遵循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诚信自愿的原则就居间合作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以资各方共同遵照实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以下简称设计方]介绍湖南丽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周竹波[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的吉首市城区商住楼,该小区规划总用地近百亩,总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其中一期有9万多平方的建筑设计任务,甲方有意承揽该建筑设计勘探业务的诚意,故现委托乙方进行搭桥媒介服务、促成该小区的设计合同成立;具体细节均在正式签订设计合同中体现。

  第二条 报酬计算: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报酬服务费计算方式是按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每平方壹元作为居间报酬服务费。本报酬包括信息资源、乙方工资、交通通讯和业务涉及开支。

  笫三条 居间服务费的支付,设计合同成立生效后,随同开发商的付款金额每预付一次同时按比例支付一次,如此类推。

  第四条 相关责任事项

  1. 甲方如果没有与开发商签订该项目设计合同的,甲方不需支付本报酬服务费;甲方如私自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签订本项目设计合同或介绍给他方,无论甲方挂靠或变更何种设计单位名称或单位相关人员变更均应支付本居间报酬服务费。

  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尽快联系开发商与甲方见面洽谈业务事宜,乙方促成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设计承包合同成立即视为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本合同即随之生效。

  3. 甲方向乙方承诺本项目设计合同成立后,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付报酬服务费;如延付乙方可凭本合同直接向开发等单位申请保全,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随同建筑设计合同同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字: 居间人签字:

  年月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规定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或层数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用地方案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_____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_____%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_____%定金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_____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__________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_____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_____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人:

  设计证书等级: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

  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设计人:(签字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________年____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

  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设计人:设计证书等级: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

  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 支付方式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风险提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第

  一、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

  二、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________年;

  第

  三、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四,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对此如果仍存在疑问,建议制定合同的时候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交由律师帮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违反规定而无效。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________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X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盖X)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设计人:(签字盖X)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X)备案号: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

  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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