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
乙方:_
就甲方 市场经营战略规划,建立创新、共赢、可持续、领导行业潮流的 制药营销模式等相关内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服务内容:乙方就甲方市场的经营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设置、人力资源保障、渠道管理、终端管理、产品精准定位、市场发展、市场第三方监督等相关内容进行顾问咨询与实际操作服务(以下简称顾问咨询服务)。
二、服务时间: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时间届满,如甲方有意续约,应提前一个月内与乙方协商签订新协议。
三、20_年甲方药品销售基本任务数为(不含税,下同),目标任务数为元,其中品牌推广产品的销售任务数为 元。
四、服务费用:由顾问咨询年费和超基数奖励两个部分组成。
4.1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咨询年费元整(¥元);
4.2如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销售任务超过元,甲方按 年实际 销售总额超出 元以上部分的%给予乙方奖励(销售收入折算为含税额计算奖励)。
五、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
5.1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元咨询服务费用,第180天支付 元,第330天支付元。
5.2奖励的支付:次年首月甲方核准达到甲方销售指标后,超额部分的奖励于当月31日前支付。
5.3甲方支付顾问咨询年费和奖励前,乙方应提供正式的咨询。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付款进度,在收到乙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义务:
6.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向乙方提供企业和产品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和市场信息,以便于乙方全方位对甲方市场营销资源进行整合。
6.2甲方同意调整现有薪资体系,以匹配未来向终端倾斜的高强度工作要求。
6.3关于营销队伍人员的调整,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应按照意见及时(30天内)调整到位。
七、乙方义务:
7.1乙方顾问团队确保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为甲方进行顾问咨询服务。乙方另派2名执行顾问每月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甲方进行日常顾问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人员的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7.2帮助甲方完善商业架构并提供相应报告。
7.3人力资源保障及提交薪酬体系调整报告。
7.4完善渠道管理体系。
7.5渠道维价管理体系。
7.6完善终端管理体系。
7.7提供渠道量化管理的系统培训资料,及终端量化管理的系统培训资料。
7.8定期为甲方进行培训服务,培训业务骨干,再造价值链。
7.9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市场发展动态需求对咨询服务内容进行不断创新和完善。
7.10乙方在顾问咨询服务期间及服务届满之后的两年内,不得将甲方未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及为甲方进行咨询服务的内容和信息对外透露,若因乙方向外界或竞争对手透露甲方商业机密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均应予以赔偿,并承担甲方为求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11为了产品市场实际发展及运作的需要,如乙方根据情况需要对产品包装进行重新设计,其包装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7.12 为了对甲方产品进行尽可能准确的市场定位和市场评估,经甲方同意后购买的市场终端店零售数据、目标市场媒体收视及广告效果评估数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派驻顾问人员2人入职甲方企业开展实质性工作,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甲方员工进行管理,享受甲方相应的薪酬待遇。
九、乙方应按月制定工作计划,甲方每月对乙方工作进行评估,如乙方没有全面、适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未服务月份的顾问咨询服务费用,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奖励部分的费用。
十、本协议履行如果产生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能帮助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甲方同意次年继续聘请乙方进行顾问咨询服务,其顾问咨询费用另议。
十三、本协议约定的顾问咨询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表及其他有效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执行中所形成的各种计划、方案、文件、材料、销售网络、执行结果等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受委人: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乙方:___律师事务所
(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项目 (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 在本协议期内(即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 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 1 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 1 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 1 名项目文案专员、 1 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 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 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 甲、乙双方将20xx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20xx年销售指标6亿元,20xx年销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第二条:销售合作期限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
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 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 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的提请诉讼。
第:其它约定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经一家专门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非法人服务机构,负责研究机构的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及企业股权社会化 等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乙方是一家从事融资服务的专业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管理团队长 期从事资本市场运作,融资经验丰富,专业尽责。并与国内外特别是、新加坡的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基金有广泛、良好的合作,且尤其擅长于项目的包装、判断、操作。曾成功地为来自于、美 国及国内的项目筹集资金。
本着互惠互利、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 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顾问。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的顾问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分析研究机构的项目和企业的现状,提出推进其产 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2、协助甲方分析国内外资本市场和技术市场的需求,提出完善 其科技成果产业化战略及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3、协助甲方寻找资本合作及技术合作伙伴;
4、协助甲方就成熟技术项目作价值评判;
5、针对甲方的发展战略,为甲方提供商业方面的咨询服务;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合作项目。
二、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承诺:
1、委派富有足够专业知识、经验和责任心的人员履行根据本协 议所定的业务,如该等人员不能与甲方良好合作,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继续履行本协议;
2、对甲方负绝对诚信的责任,保证在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时确 信提交给甲方付诸实施的方案不存在任何蓄意危害甲方利益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的规定;
3、对甲方的技术项目负保密责任,保证在与外界企业接触中不 透露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中不得外泄的部分;
三、 为支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 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负责;
2、在甲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研究机构或企业中的私募融资 项目,乙方有第一选择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 到通知30天内应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放弃第一选择权;
3、每月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用,其他实际发 生费用经甲方事先认可后由甲方支付(包括不限于差旅费等);经由乙方参与的项目,根据乙方的工作质量,支付乙方 不低于甲方项目收入30%的部分作为顾问费用;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限:由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 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协议。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 本协议未尽内容,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使甲方产品和服务能够获得市场认可,并从战略设计、产品创新、到品牌和推广运营、市场维护都能按照正确的方向进行发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创业,就____服务平台的战略设计和运作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聘请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的创业顾问,以协助甲方开展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团队搭建、业务战略设计和市场运营等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顾问,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和能力协助甲方开展上述行动。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较为全面的公司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内容以整个公司运营为核心,而不以某项目为标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管理层设计总体业务战略和核心制度
2.协助创始人搭建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
3.为公司设计科学的治理结构,帮助创业团队建立有效的股权结构和高效的运营决策机制
4.协助和指导产品和技术团队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迭代更新,以顾问形式参与到团队中
5.协助营销和运营团队,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6.必要时,为团队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7.必要时,为公司对接适当的外部资源,如人才、媒体、渠道或资金等
8.必要时,代表甲方参与外部谈判或沟通
9.其它服务内容,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约定
乙方工作方式为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指导服务,但针对甲方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公司具体经营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同甲方出具口头或书面解决方案。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名义
乙方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情景需要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代表身份对内或对外活动。必要的时候,甲方或其关联方应出具工作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但乙方不得将该等身份或文件用于任何与上述工作内容无关的场合,乙方将独自承担因使用该等身份或文件不当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工作组织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日内,开始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以个人身份为甲方提供服务,必要时,乙方组织成立专门的专业人员工作组,人数视需要而定。
第五条 顾问费用与顾问期限
乙方依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服务签订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均没有异议,则合同顺延。
顾问费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整。若发生因甲方事宜而专门出差异地(指北京市以外的地点)的情况,则差旅费用(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报销,但每次这样的出差,必须事先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金额的10%,即1.2万元人民币顾问费划入下列乙方指定帐户;在合同期间,每月5日支付合同金额的6.66%,即8000元人民币;合同到期日前5天内支付余下的10%。
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它费用事项:
甲方承诺乙方本合同执行后三个月内,若甲方认可乙方服务,应另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方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2%左右的公司股权,股权以大股东代持的方式生效。
第六条 服务内容之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具体的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费用调整后,双方依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保密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或其组织的相关专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甲方的敏感资料和某些商业秘密,乙方对此负
有严格保密义务。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但甲方的广告及宣传材料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解决方案或操作方案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凡涉及保密需要者,甲、乙双方知情人必须严格保密。
第 声明和保证
甲方、乙方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1、其各自均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的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3、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任何一方作出虚假的声明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实际的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适当减少合同金额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相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和终止
1、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2、如果由于如遇到火灾、洪水、罢工、、战争、封锁、法令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双方可协商免除各自的义务。
3、当协议到期或协议内容完成时,协议自然终止。需续约时,应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经营管理,决定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聘请律师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委托,对甲方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或者论证意见,对法律风险做出预测,并提出避免、减少风险的措施。
2、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业务合同的谈判、签订,并负责从法律上对合同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应甲方要求全程参与甲方其他重大业务活动的法律事务。
4、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5、代理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以协商、调解、仲裁等
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处理甲方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的纠纷,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应甲方的要求,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为的文件、合同、声明、章程和诉讼方面的文书,或者以甲方名义发布的通告、公告等法律文书、出具有关律师业务的法律手续。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知识,以提高甲方职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律师执业和职业伦理,并为乙方律师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办理法律事务时,甲方应予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方便,以便于乙方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律师可以列席有关业务会议。
3、甲方应如实、全面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法律事务的真实情况,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为乙方律师执业提供必要协助,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全额地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顾问费不予退还。
5、根据甲方安排,乙方律师至驻马店市区以外区域处理事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人员力量方面优先保证甲方的工作需要,并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房地产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甲方在各方面法律服务需求。
2、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授权进行工作,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甲方的事务,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与本合同范围内顾问业务有关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必要的业务信息。
4、乙方应当保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业务机密。
5、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办理,不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
7、乙方可以查阅甲方拥有的与法律顾问业务有关的材料,可以列席甲方的有关会议。
8、乙方对其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顾问费全部退还甲方。
10、乙方律师平时不到甲方现场办公固定工作,日常事
务以电话、电邮及传真方式处理;如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到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应及时到场;如本合同约定的律师因特殊情况确有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到场,亦应及时指派相应律师到场处理,对应处理事项做出妥善安排。
四、人员确定及业务联系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于必要时可以安排本所其他有关律师人员从事本合同范围内的顾问事项的辅助性工作。
律师联系电话:
邮箱:
律师联系电话: ,
邮箱:
2、甲方指派 与乙方保持固定联系。
联系电话:
邮箱:
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
六、律师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为人民币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完毕。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顾问费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的法律服务包括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
2、在顾问服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具体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及对甲方重大非诉讼事项提供全过程法律事务,均不再支付相关代理服务费用。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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