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按照国家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国家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教学计划中,按学期做出具体的安排。
二、在开学初、放假前,学校要组织学生集中进行安全专题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要及时组织学生学习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预防演练活动。要针对预防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紧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
四、学校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了解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五、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讲座和书信沟通等方式,让家长了解学校、班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六、学校要聘请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制定和落实安全制度,处理安全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要有详细的记录并保存。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一、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终身,关系家家幸福,关系社会稳定,系学校根本之一,应引起学校全员关注。特定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二、学生安全款项:1、学校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能力,确保校内外安全。
2、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学后坚持路队护送制,佩带安全标志。
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传达室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③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活动,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3、群体活动要组织有序,按要求进行,责任到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人。
4、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工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听从统一指挥,一旦违规造成事故,追究责任人。
5、体卫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卫生教师要利用广播、板报、授课加强饮食卫生、防病治病安全习惯。及时处理意外伤害。
6、禁止教职工让学生做有不安全隐患的事情。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各方面隐患。
8、学前班坚持家长接送制,必须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
9、积极动员学生参加以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10、学生在校发生各类事故伤害,有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三、教职工安全款项:
1、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2、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确保安全。
3、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闭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责任人。
5、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教职工在校安全。
6、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况及时报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一、四防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单位每年检查六次;保管室、实验室、仪器室每月一次。
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专人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认真填写四防安全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步做出详细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明确责任,以备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科室、各班级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三、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装置、使用、维护、管理有效。
六、重视消防安全、消除隐患。
七、实验教师重视实验安全。
八、体育训练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体育训练,又注重安全。
九、对失职导致安全问题的依法查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治安巡逻及交制度
一、值班巡逻保证校区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坚持政治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能擅自脱岗离岗、不空岗、不睡岗,工作要认真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忠于职守、确保安全,值班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严格交制度,时要交待值班记录和值班内发生的问题,以及领导的指示,清点公物,发现公物丢失损坏要说明情况,根据责任予以赔偿。
五、在节假期间对值班巡逻人员做适当调整,落实和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保卫科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者应及时说明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安全。
四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单位每年检查六次;保管室、实验室、仪器室每月一次。
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专人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认真填写四防安全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步做出详细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明确责任,以备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治安巡逻及交制度
一、值班巡逻保证校区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坚持政治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能擅自脱岗离岗、不空岗、不睡岗,工作要认真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忠于职守、确保安全,值班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严格交制度,时要交待值班记录和值班内发生的问题,以及领导的指示,清点公物,发现公物丢失损坏要说明情况,根据责任予以赔偿。
五、在节假期间对值班巡逻人员做适当调整,落实和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保卫科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者应及时说明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安全。
四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单位每年检查六次;保管室、实验室、仪器室每月一次。
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专人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认真填写四防安全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步做出详细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明确责任,以备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学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成立安全委员会和义务消防组织,依靠群众,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库房储存物质性质,制定相应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员会定期检查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灭火种,严禁吸烟,重点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械,并悬挂“严禁烟火”醒目标志。实习工厂、汽车队、仓库以及其它单位的可燃废物(如锯末、创花、纸屑、油渍物等),必须在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扫,按指定地点存放和清理。
四、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高压线下、电缆物上严禁堆放各种物品。电气焊工的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五、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二不准”,即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何人挪用和损坏;“一追查”,即对违犯“三定”,“二不准”者追查责任。消防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周围两米内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立即报告保卫科和消防队,并组织参加灭火救灾斗争。对积极参加灭火的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瞒情节者从重处分。
七、发生火灾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采取补救措施不放过,不总结经验教训不放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五、教师违反规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导致安全事故,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例会分类
1、学校安全领导组每季度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2、安全保卫处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安全保卫处主任主持召开。
(二)时间安排
1、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定于每季度的第一个周周二上午召开,布置本季度学校安全工作。
2、安全保卫处会议,定于每周六上午8:30召开,主要是小结上周工作和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学校的安全动态。
3、安全紧急会议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管理
1、全体中层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2、召开会议时安全保卫处主任要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