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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管理制度(5篇)

来源:风芸情感网

招生管理制度

  本辅导班教员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我们将以务实的精神为各位同学服务,为学生着想,对学生的成绩负责,对学生的发展负责。辅导班实行面对面教学,让每位学生都可以面对面的与教员交流、学习。让孩子在轻松自在的暑期环境中学习进步、心情愉快。

  我们的办学特色:本班导师由河北农业大学学生组成,常年进行教学辅导,经验丰富。一贯坚持精细化教学,分层次针对性辅导,确保学生随时有问题随时解决,在上课时间内,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到校,我们将立即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

  暑期辅导班简介:

  教学目标: 巩固夯实基础、拓展发散思维、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教学内容:1、对上学期知识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归纳总结、查缺补漏;在彻底掌握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拓展加深,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2、对新学期内容提前预习,一步领先,步步超前。

  3、辅导学生假期作业。

  课程设置:1、以英语和数学为主同时兼顾文理综合,另可根据家长要求安排专项辅导。

  2、针对即将参加中考的学生开展专题辅导。

  招生对象:大班升一年级对、一年级升二年级、二年级生三年级、三年级生四年级、四年级生五年级对。

  辅导方法:根据学生年级和学习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组,实行集体教学和个别辅导相结合,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同时以适当的作业巩固学习内容。

  收费标准:小学80元/人。集体报名5—10人报名者每人优惠10元。

  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也可根据家长要求随到随学。

  报名地点:可直接拨打下面电话进行咨询。

  授课时间:x年7月10日至8月15日 早8:00—6:30 每周一至周六全天,周末休息一天。(如有变动,及时通知)。

  授课地址:邢湾镇木口村家属院内

  咨询热线: 张老师QQ

  郑重承诺: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不遗余力地传授知识,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将严格学生的考勤制度,做到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名额有限,报名从速!期待您的关注!

招生管理制度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我们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公开、公平、公正”、“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并报请市同意后,参照往年划片招生的做法,科学合理地划分出今年城区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学校为文峰学校、文昌小学、实验小学、莱师附小、南关小学、和平小学、实验二小、儒林小学、西关小学、西至泊小学、盛隆小学、白龙路小学、城厢中心小学、古柳中心小学、古城小学(现在古柳中心初中校内)、柳沟小学和徐格庄小学,招生范围为城厢事处和古柳事处辖区,具体片区划分附后。今后,将根据城区新建小学和小区情况,适时调整各学校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提交材料

  今年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x年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的,或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x年7月16日)。自20xx年起,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第一监护人共有比例不低于房产总面积50%的,方可作为入学依据。

  2.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购房、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x年7月16日)。

  3.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需提供(外)祖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房屋查询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4.对于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所属房产或上述规定第3条所指其(外)祖父母所属房产处于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合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6.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除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和适龄新生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适龄新生的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7.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有房产的,同上述1、2条。

  8.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无房产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另外,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办厂或经商,截止x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务工,截止x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

  9.报名时须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10.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符合市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相关的,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各位家长朋友,报名时您需与学校签署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市教体局将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拆迁办等部门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持件的,核实后,将取消该新生的学区就读资格,待全市招生结束后,调配到其他小学就读。

  三、开具房屋查询证明相关安排

  为防止往年开具房屋查询证明扎堆拥挤现象,今年将按学校分批进行,适龄新生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于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开具房屋查询证明。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月26日实验二小片区;6月27日盛隆小学片区;6月28日古城小学、柳沟小学片区;6月29日古柳中心小学、徐格庄小学片区;6月30日南关小学片区;7月3日西关小学片区;7月4日儒林小学片区;7月5日城厢中心小学片区;7月6日白龙路小学片区;7月7日和平小学片区;7月10日西至泊小学片区;7月11日文峰学校片区;7月12日实验小学片区;7月13日文昌小学片区。同时,各学校将安排一名负责人员在现场登记。家长开具房屋查询证明后,须到现场学校工作人员处报名登记,登录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城区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x年7月17日、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全市其他非城区小学招生时间与城区小学一致)。报名地点为城区片内各小学。

  五、录取顺序及日程安排

  各学校按照以下顺序先后录取:1.有片区内户口和房产的;2.有片区内房产的;3.有片区内房产,但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4.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的;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6.外来务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片区内住房和户口的;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

  7月17日,符合上述录取顺序1-4的适龄新生家长持证明材料到城区片内小学报名。每名适龄新生只能到一处小学报名。

  7月18日,符合录取顺序5的适龄新生家长持证明材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城区小学报名。每名适龄新生只能到一处小学报名。若该小学报名已满额,可到全市其他小学咨询报名。

  城区各小学将在7月19-21日,联系相关部门对新生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确定招生名单。

  符合录取顺序6的适龄新生家长可在7月22日城区小学报名结束后,到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咨询报名。

  各位家长朋友,请按照报名时间及时到相关学校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片区小学报名的,该小学在已满额的情况下,有权拒收。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相信,有了您的积极配合和理解,我市招生工作一定会有序、顺利地进行;有了您的大力支持,全市教育事业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借此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招生管理制度

  一、关于公办初中招生工作

  1、镇乡(街道)初中招生工作由镇乡(街道)负责,镇乡(街道)教辅室具体实施。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各小学按本镇乡(街道)教辅室的统一安排,送毕业生到划定的初中报到。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义教卡等教育档案由教辅室统一审核后,转送划定初中。

  2、各镇乡(街道)初中原则上不进行跨学区招生,更不得接收无档案的小学毕业生,违反规定擅自招收无档案小学毕业生的,要追究接收初中校长的责任。对有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原籍地初中应当予以转出,并按区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好转学手续,凡人卡分离的学生今后均不得享受推荐、保送高一级学校的待遇。各小学不得自行将义务教育登记卡和小学毕业生的有关档案交给家长和其他个人,一经发现,要追究小学校长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不承认该生所择初中的学籍。

  3、各初中应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均衡编班,不得擅自举行初中入学考试、分班考试,不得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实验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追究该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关于公办小学招生工作

  1、凡持有本镇乡(街道)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199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的学区小学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而丧失学习能力,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所在地学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小学招生工作由各镇乡(街道)教辅室领导、协调,所辖各学区小学负责实施。各小学必须向学区内家长发布招生信息,张贴新生登记入学通知,适时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

  3、小学招生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不得举办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实验班等,以双语学校或者小班化名义招生的须经区教育局批准,但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三、关于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其他有关规定

  1、户籍在本镇乡(街道)外,要求借读本镇乡(街道)内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若借读学校学额许可,一般凭监护人的暂住证(居住在半年以上)及正常的转学手续向暂住地所在初中(小学)借读。若暂住地所在小学无法容纳的,由镇乡(街道)教辅室确定学校安排入学。

  2、烈士、现役军人的家庭对子女监护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与镇乡(街道)教辅室协调后安排其入学。

  3、父母一方属于区、镇乡(街道)两级部门引进的高级人才,其子女原则上由其工作地所在镇乡(街道)教辅室安排入学。

  4、其他有各种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由各镇乡(街道)教辅室视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5、对自愿放弃本学区初中(小学)就读,而就读于其他公办初中(小学)的择校生,就读学校可按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6、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时自愿放弃本学区学校,而就读于外学区学校(含民办学校),以后又想转回本学区初中(小学)的,不再将其视作本服务区学生。由镇乡(街道)教辅室统一安排入学。

  7、在本学区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要求回原籍地中学就读且符合材料要求的,有关初中应及时让该生回原籍,但应在该生的《义务教育登记卡》上注明同意回某某中学,并盖上学校公章。

  8、本学区小学毕业生若选择了民办初中,原籍地公办初中应予以支持。

  9、对持有本学区户籍,而在外地借读(含民办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学区升初中的,该学区初中应予以接收,且不得将其视作为借读生和择校生,但该生须在6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初中申请登记,并出具户籍证明和相关毕业材料。

  10、各校不得擅自扩班,不得擅自突破班额(初中每班学额一般不超过50人,小学每班学额一般不超过45人),擅自突破的将不下拨超额部分学生的培养经费。

  四、关于区内民办初中、小学的招生

  各民办初中、小学招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根据该《实施条例》第二十“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的规定,及时建立新生学籍档案。招生时,不得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择优录取。

  五、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

  区特教中心应及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保证有学习能力的“三残”适龄儿童适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招生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经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在主流媒体上公示的中职学校及经市教委批准可以开展中职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学院,可开展中职招生工作。经教育部批准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可以开展跨省招生工作。

  1、市内学校跨省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跨省招生工作统一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的要求进行。

  经教育部审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要将招生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及时函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并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跨省招生学校应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完成跨省招生任务,但“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跨省招生学校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加盖公章的录取名册到市中职招办审核后到市教委进行新生注册。凡教育部未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市内中职学校跨省招收的市外学生和经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转入我市中职学校的学生,如参加我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高考报名“三年户籍、三年学籍”的管理规定(详见《关于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报考人员户籍、户籍资格审查的通知》(渝招委〔20__〕33号))。跨省招收或转入的高中起点的市外中职学生,一律不得在我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招生考试),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参与“高考移民”行为。

  2、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在市中职招办的组织安排下,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在渝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执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将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教育部未下达在渝招生计划的市外中职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学校不得允许其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招生管理制度

  学校概况

  阳江市实验学校坐落在市中心的望瞭岭南麓,占地面积1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学校设施设备一流,环境幽雅,鸟语花香,人杰地灵,是学生学习成长的理想之所。学校现有110个教学班,学生5790人,其中小学部38个班,学生1819人。

  办学理念

  学校坚守办学宗旨,遵循“让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的办学理念,实施“校园人文化,德育感恩化,教学目标化,管理精细化,后勤服务化”的治校方略,把“一切想着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作为学校工作的落脚点。优教立校,向团队协作要质量,向精细管理要质量,向教学科研要质量。努力把每一个孩子培养成有教养、懂感恩、健体魄、会读书、“双基”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

  师资队伍

  学校按国家标准配备教师,小学部现有中学高级教师5人,小学高级教师69人,9人曾获省级荣誉称号,教师团队优秀,业务精良。

  办学优势

  优美的校园环境

  学校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化、人性化的布局调整和园林式景观改造。校舍布局非常合理,校园环境更加优美。

  先进的设施设备

  学校设施设备先进,教室配有电教平台,功能场室齐全,学生中午可在学校就餐,午休宿舍有空调(今年新招学生一年级期间不安排午休),配有目前国内较先进的校车接送学生。

  基础加技能的素质教育

  学校全力推进素质教育,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英语和计算机课程,使学生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得以全面发展。

  招生计划

  ◆一年级6个班,共240人。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收费标准

  ◆学杂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预报名及录取办法

  ◆预报名时间:20xx年x月3日8时30分~17时30分(仅一天)。家长带小孩、孩子户口簿原件(无户口簿请带孩子出生证原件),以及孩子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学校现场报名,经面试合格,填写预报名登记表。

  ◆录取办法:根据20xx年x月3日的预报名人数,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自主招生办法录取新生。

  预报名地点

  ◆阳江市实验学校小学部阶梯教室招生报名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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