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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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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一)核算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三)盈余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提供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四)财务控制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人员控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质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别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须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后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大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须高度民主化,透明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咨询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搜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是在团县委、镇和镇团委领导下,负责合作社团支部共青团工作和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带动周边团员青年发家致富,指导团员开展工作,发展经济,负责合作社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更好地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团委职责

  1、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主持召开全体支部会和团支部扩大会,传达党的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确定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2、负责合作社共青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经常帮助指导各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好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4、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团情,掌握团员的工作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解决团员青年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6、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当好“班长”,加强团支部内部的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关心团支部人员的工作、生活,充分调动内部人员的积极性。

  二、团委副职责

  1、按照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协助团支部处理日常工作。

  2、了解各下属支部组织建设情况,注意考察、选拔团干部,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团组织的加强、调整、充实等提出计划和建设。

  3、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合作社生活,给青年发展经济出谋划策。

  4、配合合作社做好宣传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6、抓好分管的工作。

  7、完成合作社领导和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工作,围绕合作社中心工作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

  2、负责协调团支部的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干伍建设。

  3、研究制订落实团内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组织的工作考评,管理兼职团干部。

  4、做好团籍管理和团员纳新工作,做好团员民主评议、推优入党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年终作出团费收支报告。

  6、具体办理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7、完成正、副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委员职责

  1、围绕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决议精神,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参与研究团组织和合作社的发展战略,探索新时期团的工作思路,配合合作社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团员青年在合作社重要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4、负责办好团支部的工作简报等。

  5、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和团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完成正、副交办的其他任务。

合作社规章制度

  为了共同的利益,确保大家的身心健康和劳动所得,特规定如下:

  第一,在自愿来工作的前提下,从来到统一放假为一年,发满工资,干几天或几个月走的发80%工资,并扣除中介费和保险费。按规定每天干十个小时,实际干九个小时,活忙时干十个小时。干满一年的工人,中介费和保险费由单位负责。

  第二,服从领导,努力工作,不喝酒不打架,不偷东西,团结工友,爱护工具。如有违犯者罚款二百元。违法者由门处理。

  第三,如个人急用钱可预支(不超过工资60%),如家中有事需回家处理,不按规定时间回来的按第一条规定处理。

  第四,年终工作结束后,如数发给个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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