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对公司来说,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三)停工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什么叫工伤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二)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待遇有哪些内容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