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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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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以离婚为前提条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时候,是可以请求退彩礼的,所以结婚三个月彩礼一般可以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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