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建房拆除无需额外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进行建设的违建,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不可改正者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可处罚款。违建包括占用耕地建房、未申请宅基地直接建房、超占、多占面积建房、非农村户口修建的房屋以及征地抢建的房屋。请村民遵守规定,避免违法建房行为。
法律分析
关于农村违建房拆除的赔偿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拆违建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无需提供额外的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镇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农村哪类房屋属于违建
1、占用耕地建房
目前国家正大力倡导保护农村耕地资源,并明确提出严守农村耕地红线,没有合法申请且占用耕地建房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占用耕地所建的房屋,大部分都是属于违建,一经查处,很有可能会被强制拆除,且没有补偿。
2、未申请宅基地直接建房
从前由于管理等原因,农村建房比较随意,既没有办理手续,也没有向上级部门申请审批,但现在建房管理制度制定后,村民建房必须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获得上级部门同意后,拿到规划许可和建房许可,村民才可以在申请的土地上盖房,如果是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的房屋,都会被认定为违建房。
3、超占、多占面积建房
农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同时要求村民在建房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下来的宅基地面积来建房,不得出现超占、多占宅基地面积建房等行为。超占、多占面积建房属于非法占用土地,一旦村民超占、多占宅基地建房,其超占、多占的部分则属于违建,会被拆除且不予补偿。
4、非农村户口修建的房屋
依照要求,目前只有农村户口的居民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城市户口是不允许在农村建房的。因此,非农村户口的居民在农村建房也属于违规,相关部门有权利对违规建筑采取相应的措施。
5、征地抢建
现在许多农村地区已经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一旦征地拆迁范围划定公示后,任何人不得在此范围内修建房屋。有部分村民想要获得更多的征收补偿,在自家宅基地上抢建房屋,这类房屋会被认定为违建,遇到征收的时候也没有补偿。
结语
农村违建房拆除的赔偿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拆违建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无需提供额外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对于农村违建房拆除的赔偿问题,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