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 函(2020)粤XXX律函字第 号
XXX:
广东XXX律师事务所受XXX先生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阁下拖欠租金事宜,向阁下严正致函如下:
1、本律师依据我委托人XXX的场地租赁合同等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实以下事实:
阁下向委托人承租位于汕尾市XXXXXXXXXXXXXXX号门店,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已经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阁下疏于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阁下需要在2020年2月18日支付下一期租金,但委托人一直联系不上阁下,并且在没有协商清楚的前提将租赁场地内东西搬空,也没有和委托人有过任何通知及交接,委托人也没有相关钥匙,无法查看店内情况,截止本律师函发出之日阁下拖欠租金总计人民币XXX元,阁下严重违背诚信,阁下上述行为已经严重损害我委托人合法权益。
二、本律师认为,委托人陈述及证据材料属实,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阁下和我委托人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阁下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如阁下不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后期将直接追究阁下法律责任。
三、鉴于此,今正式函告阁下如下:
限阁下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7日内立即主动与委托人沟通,否则委托人将立即起诉、报案等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律师函签收地址等同传票递送地址,并且后期租金及滞纳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申请费、交通费、公告费等其他费用均需要阁下承担。
四、若阁下在收到本律师函后,未对上述事宜进行有效的处理,委托人绝不妥协,将直接起诉,届时司法机关将对阁下采取账户冻结、查封财产,要求阁下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合理索赔将高出原租金金额数倍,如拒绝赔偿,将强制执行阁下财产,并影响阁下的个人征信和银行征信系统,出行及日常工作(包括加入征信黑名单、不能坐高铁及飞机、不能贷款等)。
特别提示:
阁下如对本函所述内容持有异议,请在签收本函后七日内积极回复本律师或委托人,否则视为阁下认同本函所述内容。
以上内容,特此告函!
广东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签名:XX
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
二零XX年二月二十五日